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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死生契闊,與子相悅;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」出自《詩經.邶風.擊鼓》,然而,卻只有「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」

是詩經裏的文字(詩經裏還有「君子偕老」的詞句)。這是一種古老而堅定的承諾,是浪漫而美麗的傳說。執手千山萬

水驟然縮短,執手恩怨情仇悠然消散,執手淚眼不忍相看,執手相思,相思難眠。

執手是因為愛,愛的越真,心越清純;愛的越深,情越質樸。執手時,絕不瘋狂,絕不偏私。曾經以為所有的愛情故事都

一定要驚天地,泣鬼神才算完美;曾經以為只有留有殘缺的愛情才是最美的;曾經以為每個人的愛情都一定要轟轟烈烈才能

稱得上愛情;曾經以為所有的愛情都有花前月下,海誓山盟……

然而,這些愛情都只是在小說裏才會出現的場面,在我們的生活中沒有那麼多轟轟烈烈,沒有那麼多一見鍾情,沒有那麼多

催人淚下的梁祝式愛情故事。於是我們開始從虛幻的世界走向現實的世界,我們開始不再嚮往那麼多的山盟海誓,我們只是

渴望能有這樣一份愛情──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。

曾經無限嚮往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浪漫;曾經無限嚮往同生共死的壯烈,也曾經無限嚮往「在天願做比翼鳥,在地願為

連理枝」的忠貞,但自從與那人攜手走過黑夜裏的漫漫長路,在瑟瑟寒風中任他為我披上外套之後,就死心塌地地認同了執子

之手,與子偕老的愛情──不為什麼,儘管轟轟烈烈使人感動,但平平淡淡同樣震撼人心。也許我們的生命裏並沒有如畫的

風景,但至少我們擁有美麗的野花,在濕潤的土壤裏同樣可以散發香氣。作者﹕李新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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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信社講師蘇養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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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秀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